事業單位如何因應一例一休與特休新制

活動日期 2017/02/16 (星期四)
活動時間 19:00~21:00
活動地點 工研院_中科工商服務大樓4樓教室(位於中科管理局旁)
邀請對象 協會會員
 
活動主講者簡介 :
【講說主題】: 事業單位如何因應一例一休與特休新制
【講座講師】: 沈以軒 律師
【講師經歷】: 1、行政院勞動部第一屆勞工訴訟專案優良扶助律師
2、行政院勞動部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講座暨筆口試委員
3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勞工專科律師審查委員
4、臺北市政府勞動局、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
5、臺北市政府勞動局、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
6、臺北市政府勞動局、新北市政府勞工局、基隆市政府民政處勞資爭議中介團體補助案件審查委員
7、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訴訟補助案件審查委員
8、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專業督導
   
   
【講座綱要】:  
 

(一)一例一休出勤新制+變形工時排班應用(勞動基準法第24條、第36條)
Q:勞基法第36條「每七日」如何認定?是任七天都要有一日例假嗎?週期設定係公司自行決定嗎?七天內若有國定假日與特休假,可否阻斷連續工作逾六天?
Q:休息日如何與變形工時搭配班表?員工於休息日同意加班8小時,惟上至第6小時因有事離開或身體不適離開,公司可否要求其請假?薪資如何計算?
Q:員工海外出差,第1天與第7天為移動交通日,中間連續工作5天,有無違反一例一休?
(二)特別休假新制(勞動基準法第38條)
兼論日數計算、排定權爭議、曆年制適法性、結清日數認定
(三)法定休假日日數與排定(勞動基準法第37條)  
Q:國定假日適逢例假日或休息日,該日出勤薪資如何計算?須再補一日國定假日的有薪假嗎?
(四)工資計算明細提供義務(勞動基準法第23條)
(五)勞工申訴權權益保障(勞動基準法第74條)
(六)罰則上限金額大幅提高(勞動基準法第79條)

   

台灣人力資源主管協會

活動議程:

       18:00~18:30 簽到
       18:30~19:00 交流聯誼
       19:00~21:00 課程

交通資訊:

地圖下載 

注意事項:

小提醒:
每月例會活動參與需為有效會員(已繳會費),每個會員資格限兩位夥伴參與。
自2016.11月起,停車方式變更如下:
1.停車已改為車牌辨識系統,不需再取停車卡!
2.晚間18:00後停車免費 
3.需於離開前先至地下室B1或B2電梯旁之收費機輸入車號後,即可出場。

◎ 附件檔案:
  講師簡歷 上課講義 地圖 非會員報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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