卸責‧負責‧當責

2016/08/12

職場上有許多主管,都知道一定要多雇用幾個比自己能力低的人,才好頤指氣使且可呼朋引伴。但如此一來組織很快就會膨脹成一條恐龍或得到帕金森症而不自知;彼得原理說「每個人都會爬到不可勝任的位子」,當公司幹活的人少,很多人只剩一張嘴,大家就糊成一團和稀泥。要破除這種迷障,就是要提倡「責任感」,而且要分「卸責、負責、當責」三種程度來論述:

卸責似乎是人的天性,在職場上犯錯、失職是常態,一般人先是忽視或否認,然後會說那不是我的工作或責怪他人能力怎麼這麼差,謙虛一點的會裝糊塗或感到茫然困 惑,並啞啞吐哀音:「告訴我該怎麼辦?」展現出一副受害者的姿態,極度保護自己並喃喃自語:「等等看」。職場上若充滿這種卸責的人,處處形成「三不管」地 帶,最後問題叢生,績效不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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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就是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任,不管是大或小、多或少,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可以算是一種成熟的行為。負責的人會做好分內工作,但偶有錯誤,合作仍有空隙。唯有把所有的問題都視為「因我而起」,才能解決問題,為自己負責。

當責是願意為創造結 果負起責任並積極行動,它比負責更負責,人人多做一點,為結果負責,形成一副緊密交織網;當責的人通常具有主人翁的心態、展現顧全大局的行為、承擔額外工 作的行為;多加一盎司的責任、決心、自動自發的精神,工作可能就大不同,有機會成為優異員工。

---本文取材自中時電子報--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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